法律问答

父母无力偿还债务,子女是否必须偿还债务

债务追讨
2023-11-16 09: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是必须得偿还。如果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则子女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母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的,对父母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其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是必须得偿还。父母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子女没有代替父母还债的义务。但是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则需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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