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多钱?我交了1年零7个月的失业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8 15:2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呢?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1、公司主动提出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自己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可以办理。
    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