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主贷人一定是户主

房屋买卖
2023-11-16 1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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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借款人肯定会是产权人之一。也就是用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必须有这个人的名字。另外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的名字。现在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不过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确定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其二,夫妻俩共同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用谁的公积金贷款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公积金贷款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
    夫妻俩应共同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其配偶则是次贷人。
    确定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确定主、次贷关系后,在进行还款和冲还贷扣款时,采取月冲方式的公积金冲还贷扣款顺序是:主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主贷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参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参贷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当前一个帐户余额不足时,会自动从下一个帐户中扣款,当所有帐户余额均不足时,再使用现金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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