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月平均工资或基本工资,劳动仲裁赔偿

讨薪
2023-11-16 17: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工资的赔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拖欠工资怎么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一、劳动仲裁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劳动仲裁工资赔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拖欠工资怎么解决
    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一、仲裁赔偿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1、仲裁赔偿工资的标准是: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仲裁活动的起点, 包括接收申诉,审查申诉,收取仲裁费和立案等内容。申请劳动仲裁,首先需要搞清被诉人的基本信息,如单位性质,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有效联系方式等情况。
    申诉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同时提交申诉书副本。仲裁部门对申诉人不予受理;
    2、开庭审理。仲裁部门受理案件后,依然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的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做为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的,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开庭审理包括申诉与答辩,仲裁调查,举证质证,仲裁庭辩论等程序,在各个环节中,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纪律,听从仲裁庭指挥。在仲裁庭调查程序中,主要是仲裁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当庭调查,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讲清事实。
    在举证,质证过程中,当事人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证据,并注意在仲裁庭要求的期限内提提供证据。在辩论程序中,当事人要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和申诉人的申诉要求进行阐述,尽量观点明确,言简意赅;
    3、调解与裁决。
    调解可以在仲裁活动中的任何时进行,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仲裁部门就可以进行调解工作。一般情况下,在仲裁庭辩论结束后,如双方有调解意愿,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达成调解协议,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并且,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调解协议达成后,仲裁庭根据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经调解结案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应当自觉履行,不得就争议的问题再行提出仲裁申请。
    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调解,或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庭组成人员合议后,制作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也有不同之处,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不得就仲裁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
    4、执行。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当事人在规定的15时效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执行,承担义务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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