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之后不能再追讨
抚养费,但是如果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即还在校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还是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二十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