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住宅小区顶层阳台顶层是否属于公共区域

小区物权
2023-11-17 1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
    1.基本结构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外墙、屋顶、承重结构等;
    2.公共的通行部分,如楼梯、通道、大堂等;
    3.公共照明以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4.设备层、避难层。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基本结构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外墙、屋顶、承重结构等;公共的通行部分,如楼梯、通道、大堂等;公共照明以及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层、避难层。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