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朋友首付,现在我们结婚了,去加我名字加不上,怎么样可以加上我名字?我们结婚后一起还的房贷,如果加不上我名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只属于他个人的?

2019-06-19 00:0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不过你父母赠予房产给你,只要经过公证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会变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要进行公证。
  •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婚后拆迁安置所取得的安置房屋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也存在个别情况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目前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一般会采取给予现金或置换房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在采取置换房的方式进行补偿时,会存在超出原房屋面积的情况,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应当属于原产权人的个人财产。
    按您说的情况,那就应当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超出的面积需要由原产权人进行补差额购买,而其购买所用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填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则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结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婚后共同买房,这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这个属于婚前财产;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还贷的那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财产;
    4、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这属于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
  •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起了人们房产证加名字的热潮,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有用呢?《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惹起社会这么广泛的关注,是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财富的价值也被人们逐渐的重新认识,尤其是凝聚了老百姓毕生心血的房产更是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新婚姻法解释三将“谁出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了法律解释中。不少丈母娘出于保护女儿的角度考虑要求男方在婚前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甚至不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也纷纷加名,导致了“房产证加名税”的闹剧。
      那么在婚前或婚姻中加了名,是不是就是见面分一半呢?这可不一定,关于加名后,男女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相关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上海高院在2007年9月20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恋爱期间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在分手时可以酌情分给10%—30%的规定,而非见面分一半。
      如果是单纯的为了结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离婚分割房产时如何分配,相关规定尚处于缺位状态,尚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出台进一步规定。
    即使加上了名,又能分到多少呢?在部分地区的法院判决中,一方购房未出资,离婚分得整个房产价值10%的产权份额。  所以,加名并非万全之策,打铁还得自身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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