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省政府的房产证让人用假身份证、假户口本从房产处冒领走了,我已经登报遗失作废,5天后补发。领证的人是原来买房的人,还欠我30万房款,合同约定房产证下发后一起办理过户,省政府刚通知领房产证,他就用假证领走了。我下步该怎么办?1、向公安报案?(涉嫌诈骗)2、起诉解除合同?(恶意违约,不卖给他了)原卖价6000元,现10000元。3、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我的挂失费、路费、误工费??

2019-06-19 06:0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5.5%,满5年大于144㎡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房产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小于等于144㎡是2%,大于144㎡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房产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房产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 二手房卖方恶意违约应该怎么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方违约的原因
    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
    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三、二手房买卖的步骤
    1、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2、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银行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0年”。
    3、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
    4、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
    5、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除此以外,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
    6、贷款的成数和利率各银行对首套住房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第二套房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7、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程序: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
    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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