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婚前买房,婚后继续还贷款,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分割房产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9 13: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还贷部分房子分割的方式: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人所有。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个人财产全部还贷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还贷部分房子分割的方式: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人所有。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个人财产全部还贷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而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该房屋增值部分。
    如果是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买的房屋,则离婚增值部分不要分割。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