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与乙方在2002年签署土地转租合同,大概内容是甲方将土地4亩转租给乙方,至合同期满(2027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元报仇。现在甲方不想租了,想要回土地自己种,请问要通过什么手段才能要回土地?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甲方。

2019-06-19 06:27: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
    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随时都可以为之,这种情况被称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一个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较长的租期,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约定更新”。

  • 一、检查房屋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  
    (一)必备条款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二)转租合同的限制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二、检查转租合同的期限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以上便是转租合同注意什么 的相关内容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要交费,是否签订合同并不影响。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