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0 02:0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如果明确表示赠予男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赠予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房子归属的,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方父母赠予夫妻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确表示只给男方一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