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哪些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
2023-11-20 09: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包括:
    1、语言文字使用权,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控告权,对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侵害行为提出控告;
    3、申请回避权;
    4、参加庭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刑事诉讼当事人有以下权利:
    1、进行陈述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法庭调查时向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4、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
    5、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了: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
    3.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4.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发表意见;
    6.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7.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