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配偶在婚前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分手了。我给了他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在房产证上写了我们的名字,但是他只占房产证上的百分之一。后来我们又领了结婚证,并且房产贷款在婚后被还完了。我想知道如果离婚,这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0 10: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离婚时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配,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房产是双方出资共同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离婚婚前房产分配方式有:
    1、若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则房产归买房一方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婚内买房子的,离婚后房产的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贷款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没有偿还的部分也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双方还可以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共同房产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