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故意损坏了我的东西,价值超过一千,我该怎么处理?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20 11: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坏他人物品处理如下:
    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处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故意毁坏他人财产,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5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被他人损害财产如何处理
    1、被他人损害了财产后,财产所有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财产的损失。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损害赔偿。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
    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收权。
    实践中的所谓“三滥”即属于此类。行政机关的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此项概括式规定,凡涉及到有关财产权损害的,只要符合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均可请求行政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害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财产侵害赔偿一般是依据财产实际损失赔偿的,就赔付支付的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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