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户口在福安,人在霞浦,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获得暂住证呢?

2023-11-20 12:5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暂住证是用以登记外来流动人口,并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服务。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 法律分析:申报暂住登记,一般就是指领取暂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公民暂住证到期是无法办理续证的,需要带上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到期,一般要求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续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