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26.5万,两年了不还,有借条,总说没钱,没钱,他山东老家农村有房,城里也有房,在涿州也有贷款买的房,也有贷款买的车,我想问,如果起诉,可以强制执行么?他的财产可以用来变卖偿还我钱么?我担心起诉也不还钱。

2019-06-19 09:16: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