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连续工作了七天,可工厂却突然辞退了我,他们说是由于我自己离开,并拒绝支付我工资。原本承诺在15号发放的工资已经过去三天了,可他们却一直声称是我自己离开,拒绝支付我工资。

无故辞退
2023-11-20 16: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被辞退公司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在约定的日期及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举报;或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被公司辞退不发工资可以报警处理。但是报警没用,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辞退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 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