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需要知道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在哪里可以领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
2023-11-21 01:0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材料,首先是需要个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此外,应该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法律依据:《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失业金的申领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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