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3、因紧急避险产生损害的,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4、因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
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