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把我的手机弄丢了,然后就不打算赔偿了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21 10: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的手机放在别人处,或者别人借走了当事人的手机,而别人弄丢了,那么弄丢手机的一方是有责任的,而且要负主要责任,因为丢手机的一方并没有主动将手机交给弄丢手机的一方保管,弄丢手机的一方是应该赔偿的,除非对方不追究;可是如若丢手机的一方已经要求获得赔偿,但是对方拒不赔偿,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第二种情况:如果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当事人的手机放在别人处,或者别人借走了当事人的手机,而别人弄丢了,可是对方不赔偿,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但是,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手机价值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