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配偶是精神病人,我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
2023-11-21 11: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配偶是精神病人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新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可以诉讼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是精神病人应通过下列方式起诉离婚:
    1、应首先鉴定其精神状态,一般会按法定程序进行精神病鉴定,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由他的监护人先申请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法院认定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后,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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