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住院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

社会保险
2023-11-21 13: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院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1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九、法律依据:《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1份)。
    因此,我们在生病住院之后就需要大家进行相关的了解,才能更好的为自己报销费用减少一定的经济压力。这是很多人都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进行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01
    # 出院诊断书 #
    首先,患者和家属朋友们最关心的就是患者最后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术后需要注意些什么,如果需要其他的治疗,应该什么时候开始?
    这个时候,您只要向住院期间您的管床医生要出院诊断书(部分出院时病理未出的患者还需要等等,出院诊断书必须根据病理报告填写出院诊断),上面会详细记录您的最终诊断以及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如果有些内容您不了解,可以向管床医生询问。
    要划重点了,拿到出院诊断书后,一定要加盖医院的公章,地点在辽宁省肿瘤医院5号楼1楼北侧的服务台(超市对面),工作时间都有同事为您盖章。
    02

    病历

    很多家属为了后续报销需要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因为疫情原因,目前所有患者的病历都是通过网络填写信息,当管床医生完成病历并提交后,医院就会将病历复印件通过快递邮寄到您之前所填写的地址。我体验过后非常的快捷方便,也避免了很多患者家属经常到医院但因无法复印,从而耽误了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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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出院结账
    医保或者自费的患者,一般出院后7个工作日以后即可返院结账,对于病理未出的患者和家属,可以提前在神经外科的医患沟通交流群询问是否可以结账,以免跑空了。
    具体结账的位置在辽宁省肿瘤医院2号楼1楼的结账窗口,结账后同时索要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
    内容一共就是这么多啦,如果仍有不懂的问题,欢迎随时在医患交流群咨询,我们看到的第一时间就会回复您。
  • 法律分析:住院报销需要哪些单据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可以的。同时住院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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