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担保
2023-11-21 16:3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或者是债务人增加债务的;
    3、主合同的双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骗取保证人保证的;
    4、超出保证范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或者是债务人增加债务的;
    3、主合同的双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骗取保证人保证的;
    4、超出保证范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