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精神病人医院工作,今天被精神病人打成右鼻骨骨折。当时我独自一人去医院看病,并继续上班。现在医院会赔偿我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1 18: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标准包括:
    1、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出现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首先找到医院相关科室及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1万元以内的纠纷可进行院内调解,纠纷金额超过1万元,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需至天津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
    如调解失败患方有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或医院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均可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赔偿标准包括:
    1、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出现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首先找到医院相关科室及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1万元以内的纠纷可进行院内调解,纠纷金额超过1万元,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需至天津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节。
    如调解失败患方有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或医院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均可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员工工伤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的赔偿: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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