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欠的债务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在
离婚时应当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