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搬迁员工赔偿金是否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2 12:0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不一定要纳税,因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如果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的总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外,还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3个税种。企业财务人员向税收管理员提供了政府进行“旧城改造”批复文件、具体规划等相关文件,企业此项搬迁补偿收入可以认定为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收入,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法律依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