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应该在哪里办理呢?

遗产继承
2023-11-22 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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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的,一般有以下的5个步骤:
    1、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
    2、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
    3、双方当事人提价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4、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
    5、符合登记条件的,会为其办变更登记手续,核发新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房产赠与过户程序: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2、根据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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