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我离婚后不回老家,在东莞怎么办理手续呢?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22 16:28:04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不一定要回老家去办理。
    1.可以协议离婚,回结婚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2.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离婚。
    3.协商好后在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才能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
    1、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起诉程序有以下五点: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不一定要回当地办理。首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均可;协商不成,诉讼离婚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实际住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地实际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该外地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如果我离婚后不回老家,在东莞怎么办理手续呢?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请问,如果我离婚后不回老家,在东莞怎么办理手续呢?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