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交易?

房屋买卖
2023-11-23 04: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资料:
    1、 拆迁赔偿协议书;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购买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时应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不能进行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产权,除此之外,还要看当地对安置房的买卖有没有作出不能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的是指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因此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存在很大区别。
    若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且没有规定不能对外出售,那么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住宅是没什么区别的,这类安置房允许买卖。
    按规定,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采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特别情况外,不发生产权效力,所以未拿到房产权的安置房,不能卖给别人,否则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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