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二次诉讼离婚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11-23 09: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起诉离婚的材料主要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3)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离婚起诉状;
    (5)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6)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7)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材料有:
    一、主体资料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 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情况;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第一次离婚诉讼之后双方当前的生活状态;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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