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多,2012年进的公司一直没签合同。一直到2014年签了一个2年的合同。然后2016年9月份到期直至现在都没有签合同(工资和社保都在交),期间因为公司调动2016年9月份派遣到安徽芜湖XX办公,2018年调到武汉办公直至现在。现在公司经营困难要裁员,要求我们这些在外地办公的人全部回上海办公。我现在不想回上海,从2016年9月份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书面说明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现在能要求公司赔偿我2016年9月份直至现在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9 14:4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把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已发工资,再合计一下,加个总和即可。
      如果是计算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那么按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斟酌的是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否,你可直接向公司索取,如遭拒,可向南山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你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在被辞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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