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个人疏忽,本应在11号缴纳的房租,17号才发现,合同上写明3天未缴纳将又去啊你单方解除合同。黑中介就以此来侵占押金。是不是应该出租方应该有个催缴过程。如我未及时缴纳才能解除合同呢?还是会明确按照合同?他们是否有催缴义务。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我当时糊里糊涂下签署了一个退房的协议。当时并非是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承租人,承租人是我女朋友。这是否有效。

2019-06-19 15:3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须提供以下资料:  
    1、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1)私人出租屋或承租房屋的国内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港澳同胞需提供本人回乡证或通行证,台湾同胞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通行证,境外人士需提供本人护照。   
    (2)单位、集体出租或承租房屋的,需交验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商务登记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资格证明。   
    (3)当事人如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出具委托授权书,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按实填写《出租屋租赁及税务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3、《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备注:A、如果房屋已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B、如属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C、转租房屋应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转租证明;)   
    4、房屋产权权属证明(至少要有村、居委会有效产权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特别说明:以上
    1、
    2、
    3、4项为必备要件。当事人提交复印件时,需同时提供原件,经核对加盖核对章后,将原件退还当事人。   房屋租赁证明办理程序:   
    (一)申请。出租屋当事人到当地村(居)服务管理站或镇(街)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有房屋《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产权清晰的,领取并如实填写《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无房屋《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但房产属无争议的,可由当地村(居)委会出具产权有效证明,领取并如实填写《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二)初审。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关资料交村(居)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的,开具临时有关收件、收款票据。房屋租赁手续费,每年每套80元。   
    (三)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服务管理站将有关证件、资料统一送到镇(街)服务管理中心办结领取有关票证后,要及时将有关证件及正式收款票据分发给当事人,办理登记期限为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5个工作日)。
  • 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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