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果职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意外死亡,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1-24 03: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意外死亡,那么可以算是工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但是需要满足是在上班期间其实因为疾病原因,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是为工伤。公司需要赔偿丧葬费,以及亲人的体恤费,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是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六个月的职工补助金规定的待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法律分析:公司员工意外死亡,如因公死亡,员工属于单位承担工亡赔偿责任。如与工作无关,公司按当地的法规,给予家属一定的补助。员工死亡是否属于工亡。能认定工亡的,有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或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 法律分析: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则要看是否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是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按非因工死亡处理。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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