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东要求重新签一年,不续签原合同的租期,这样合法吗?

房屋租赁
2023-11-25 05:0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到期,双方想要续签,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签的期限并不是一定是一年,双方可以自行决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续租一般情形下需要重新签合同,并且续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如果承租人继续租住房屋,出租人知情而未表示异议的,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其中的租赁期限变为了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续租不一定要重新签合同。当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承租方又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都受原合同的约束。
    只是此时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一方在给予另一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