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职工在私立医院就医,但公司买的保险不报销,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1-25 17: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纯的社会保险纠纷,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
    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进行工伤报销所需材料是提供医疗费用专用收据,门诊病历复印件,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个人书面报告,单位书面申请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等材料去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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