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合同是否必须书面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6 1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合同不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书、递交解除申请;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解除合同不一定必须要书面形式。解除合同法律不必须要求书面。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相关利益受损,建议采取书面的解除合同并保留相关的通知对方的证据。解除合同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了双方的合意,可以不要求书面形式再行告知。
    解除合同法律不必须要求书面。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相关利益受损,建议采取书面的解除合同并保留相关的通知对方的证据。解除合同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解除合同不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依法解除,通知包括但不限定于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