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是一个实习生,在公司里面出了事,去仓库找电池,有一个雨水盖掉下去了,我从上面过,雨水盖被我踩下去的,导致手骨裂了,右手小拇指,还做了手术,花了一万三千多,劳务出的,好像之后给报销报销,住了20天院 ,出院以后,我在宿舍养,每个月,给我湖州的最低标准1660,事后,不是有赔偿金吗?我应该找谁?是劳务,还是公司,还是劳动局?

2019-06-20 06:04: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因此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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