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国寄来的东西,我能否直接拒收?

消费者维权
2023-11-26 18: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然不行,“拒收”是指快件到达收件地时,快递员通知领取快件时,直接告诉对方你不要了,让快件退回去。但既然已经签收,就不存在“拒收”。已经签字领取了快件。既然已经签收,就不存在“拒收”。
  • 拒收不违法。你有权拒收。一般会联系寄放,寄放如果愿意再出一份寄回去的钱,包裹退回。如果不愿意出钱,就会处理掉。一般是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拒绝投递的。根据规范要求,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
    同时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法律依据:《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二 收寄安全生产操作
    验视:快递业务员应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快递业务员验视时,应在收寄现场对用户交寄的物品进行验视,具备条件的可在视频监控下验视;宜由寄件人打开封装;重点查验用户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规定以及是否与快递运单上所填报的内容相符;快递业务员应注意人身安全,不应鼻腔直闻,不应用手触摸不明液体、粉末、胶状物等物品;对交寄物品内有夹层的,应逐层清查;对于一票多件的快件,应逐件清查。
    验视后,如用户再次增减或更换寄递物品,快递业务员应在用户最终确认寄递物品后,进行再次验视。验视后,快递服务组织应按要求做出验视标识,记录验视人员姓名或者工号,验视人员应与用户一起当面封装。
    封装:《规范》从便于运输、便于装卸和适度包装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封装完成后,应牢固粘贴快递运单或快递电子运单,并对易碎品等粘贴相应标识,避免易碎物品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损坏。
    信息核对: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收寄时,应提前告知收寄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