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住权房能出租么,有什么规定

房屋租赁
2023-11-26 18: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可出租: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出租的,应当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房屋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公共房屋的场地出租的,应当提交经房屋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住宅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子可以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有居住权的房屋一般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有居住权的房屋一般不能出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居住权仅意味着该公民可以居住该房屋,但不代表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既然不享有所有权,就不能处分该房产,不能处分就不能将其出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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