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工厂上班4天了,18,19,20,21号上了4天,今天第5天了,说我做事慢,把我辞退了,一分钱不给我,怎么办?前面几天每天上班到晚上11点

无故辞退
2023-11-27 05: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 你好,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员工被辞退,工资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用人单位需要向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与其解约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来付清工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