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岁,我被猥亵过不只一次,就在刚刚我在生态公园爬山下山的路上之前猥亵过我的那个黑衣男子摸了我,我挣扎着,他还说,一个人来玩啊!我骂了他一句脏话,他才放了我,当时我特别想报警,但我怕家长知道,家长知道后我怕亲戚也知道,他们肯定会觉得我很脏。我现在已经不干净了我现在已经不纯洁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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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对他人用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手段,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就可认定为治安处罚中的猥亵行为。猥亵他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猥亵行为情节比较轻的,一般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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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