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我的户口本上写着收养

2023-11-27 13: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的户口本上的具体写法为:应当写明被领养的孩子与其养父母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表明“领养”或者“收养”等字样,其在户口本上与普通的父母子女关系记载的是一样的,并不会有区别。法律依据:领养的户口本上的具体写法为:应当写明被领养的孩子与其养父母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表明“领养”或者“收养”等字样,其在户口本上与普通的父母子女关系记载的是一样的,并不会有区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手续:
    (1)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要一起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 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的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的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是当事人自愿等。
    (3) 办证。经过审查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后,证明收养关系已经成立。要是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且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如果对此不服,可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交由授理的机关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申请书具体写法:
    1、首先写明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自愿收养的意思表示;
    3、写明收养后自愿承担对养子女的抚养责任,申请收养XXX;
    4、签字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