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了,但公司没有给予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老板没钱,不发工资,可以申请仲裁

讨薪
2023-11-27 14: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先找到证明本人在本单位工作过以及公司尚欠薪水未发的证据,比如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等文件;还可以用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工资单、工资转账记录、工资交易流水单等证明本人在本公司任职。
    然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工资;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没有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关系是事实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