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起离婚诉讼后是否可以撤诉,法律有什么规定

起诉离婚
2023-11-27 14: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撤诉:在法院宣判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是可以提起撤诉的。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项权利,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离婚案件的撤销,需要在宣判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产生离婚冲动的,申请撤诉的当事人是原告,原告申请撤诉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是否准许撤诉,由法院裁定。
    如果法院不同意撤诉的,经传唤原告的,原告不出席的,可以缺席判决。
    准予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准予撤诉的情形如下: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后撤诉的规定有:
    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无故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
    3.法院立案之后,原告不及时缴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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