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租房合同没到期但是我已经不租了,然后我的水电费能不能从押金里面扣

房屋租赁
2023-11-27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签订的租房合同中,往往都会存在押金,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那么这个押金算是违约金付给出租人。如果当事人是承租人,则需要联系房东,告知不想继续租房的意愿并说明一下原因,达成不租房的共同意愿。
    之后需要对使用的水电费进行清算,房东一般会将水电费的具体使用度数进行计算,并将相关的费用给房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一般签订的租房合同中,往往都会存在押金,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那么这个押金算是违约金付给出租人。如果当事人是承租人,则需要联系房东,告知不想继续租房的意愿并说明一下原因,达成不租房的共同意愿。
    之后需要对使用的水电费进行清算,房东一般会将水电费的具体使用度数进行计算,并将相关的费用给房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
    1、一般我们签订的租房合同中,往往都会存在押金,当我们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那么这个押金基本上是拿不到了,这个算是违约金了,因为我们没按照合同来执行。
    2、我们不想租的话,首先,我们需要联系房东,告知我们不想继续租房了,最好说明一下原因,让房东明白我们为什么不租房了,然后达成不租房的共同意愿,以此来不租房。
    3、之后,我们需要对使用的水电费进行清算,房东一般会将水电费的具体使用度数进行计算,然后给我们看一下,之后我们就需要将相关的费用给房东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