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汽车在一方名下怎样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28 14: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汽车分割方式是应该以离婚时车辆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当时购置价格为依据。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车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1、车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分割有如下几中情况:
    (1)一方父母婚前赠送的车辆应定性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宜分割。应归该方所有;
    (2)夫妻对婚后购置的车辆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归属一方所有,则其应向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3)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可以分割其所卖价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继承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继承财产如何分割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
    1、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先继承,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分割,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车是谁的名字离婚不一定是登记名字的一方。如果确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则不以车辆登记姓名确定所有人,而是把登记人作为所有人的代表看待。因此,如果离婚登记人拿车,则应以即时车辆价值的一半为准,直接以现金或是其他婚后财产补偿给配偶。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车,就不用平分。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
    2、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