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有两个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产生民事义务。义务是义务人的行为,即义务人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人的权利;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不能实现权利人的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从权利、义务、责任的关系来看,民事义务的本质是权利人实现
民事权利的必要条件;民事责任的本质是促进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的辅助条件,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强制措施;
2、法律约束力不同。
民事义务产生后,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自愿原则,权利人不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责任是强制性的。
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要求司法机关强制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