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进鞋厂,做了十几天吃不消,要辞工,进来的时候说第一个月工资保底三千九,之后记件,今天辞工科长说我没满一个月,不能按保底工资结工资,要按计件产量工资来结,刚开进厂的时候就说好了第一个月是保底工资,所有就没记,科长说没记就一分钱没有,我该怎么办?

2019-06-20 14:3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计件工资的标准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价格不能过于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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