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所在职的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了,但我们仍然在原岗位上班,然后现在原公司的合同要到期了,但这个新公司的合同条款与原公司的合同条款不一样.我想问一下,我这种不与新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会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30 15: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被收购,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可以在新用人单位就业;如果因被收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被收购,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可以在新用人单位就业;被收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原公司被收购,员工跟原公司的合同应该作废,还想在新公司工作的就要重新签订合同,而不愿意在新公司工作的员工,只要跟原公司还在合同期,新公司对于离职的员工应该是有一定补偿的。如果跟新公司沟通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应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