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有:
1、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死亡证明书。
2、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原件。
3、
代位继承人申请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根据《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